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 第十八条 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 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已经成年的,对其减刑、假释可以适用上述规定。 第十八条 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已经成年的,对其减刑、假释可以适用上述规定。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