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五、 交易行为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二十五条 五、 交易行为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期货交易所未按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方式,将交易或者持仓头寸的结算结果通知期货公司,造成期货公司损失的,由期货交易所承担赔偿责任。 期货公司未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将交易或者持仓头寸的结算结果通知客户,造成客户损失的,由期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