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 八、 实物交割责任 第四十四条 在交割日,卖方期货公司未向期货交易所交付标准仓单,或者买方期货公司未向期货交易所账户交付足额货款,构成交割违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 征购或者竞卖失败的,应当由违约方按照交易所有关赔偿办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八、 实物交割责任 第四十四条 在交割日,卖方期货公司未向期货交易所交付标准仓单,或者买方期货公司未向期货交易所账户交付足额货款,构成交割违约。 征购或者竞卖失败的,应当由违约方按照交易所有关赔偿办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