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 五、 交易行为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 第二十三条 五、 交易行为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不当延误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市场原因致客户交易指令未能全部或者部分成交的,期货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