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 三、 承担责任的主体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 第九条 三、 承担责任的主体 第九条 期货公司授权非本公司人员以本公司的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非期货公司人员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具备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表见代理条件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