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3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一)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3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