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