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