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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所称“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包括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