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的答复(2017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38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婚赠与行为法律效力及时出台合乎法理的司法解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认为涉婚赠与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在没有与对方缔结婚姻或最终离婚的情况下,赠与行为所附条件不复存在,我们同意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