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第十九条 本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因物权法施行后实施的行为引起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因物权法施行后实施的行为引起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第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