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文存在两种以上的合理解释,其中有一种解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相一致的,应当选择与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相一致的解释,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