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