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 第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