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5年) 第十一条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5年) (三) 第十一条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 如不采取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