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5年) 第十一条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5年) (一) 第十一条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对该信用证纠纷案件享有管辖权; 第十一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