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在依法行使裁量权时,应当兼顾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