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定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一)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定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 将热播影视作品等置于首页或者其他主要页面等能够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明显感知的位置的; 第十二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