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八、 关于破产债权 第六十一条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八、 关于破产债权 第六十一条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八)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