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三)

(三)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