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