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所称的合法权利,包括就作品、商标、地理标志、姓名、企业名称、肖像,以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享有的合法权利或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