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2001年7月1日以前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