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企业出售中,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时,应当确认该企业出售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