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五、 企业债权转股权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五条 五、 企业债权转股权 第十五条 债务人以隐瞒企业资产或者虚列企业资产为手段,骗取债权人与其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债权转股权协议被撤销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