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 4. 4. 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建由一名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依法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受理案件的类别,通过随机产生的方式,组建由法官或者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和依法由合议庭审理的简易程序的案件。案件数量较多…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