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年) (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年) (四) (四)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