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