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工会组织就工会经费的拨缴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当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交纳申请费;督促程序终结后,工会组织另行起诉的,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交纳诉讼费用。 引用法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第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