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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2015年) 八、

八、 推进廉政建设。司法廉洁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和有力抓手。全体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职业操守,珍惜司法荣誉,恪守清正廉洁,以司法廉洁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促进政治清明,净化社会风气,引领社会风尚。要清醒认识到审判、执行权已成为诉讼掮客围猎的重点领域,必须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彻底破除各种腐败潜规则,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维护司法的声誉与形象。要坚决杜绝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和利益输送行为,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过问案件全程留痕、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规定。要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廉洁,让司法腐败在阳光下无处藏身。要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依法严惩法院干警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落实对违法犯罪被开除公职司法人员终身禁业的要求,对司法腐败坚持零容忍,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