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2012年) 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2012年) 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