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2012年)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 (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2012年) (八)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 (八)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