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居住在外国的我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问题的复函(1993年)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居住在外国的我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问题的复函(1993年) 二、 二、 接到我国法院委托送达司法文书的使、领馆发现委托法院有违反规定的送达程序或者司法文书的格式不规范、地址不详细等情况以致不能完成送达时,应备函说明原因,将司法文书及时退回原委托法院。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