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 第四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