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 第七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组成人数为五人、七人或九人。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