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1990年) 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1990年) 四、 四、 关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问题 (一) 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 (二)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 (三) 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作为联营一方依法向联营体投资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享固定利润,但亦应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