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4年) 第一条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4年) (三) 第一条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三) 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二)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