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4年) 第一条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4年) (一) 第一条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 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 第一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