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2024年) (四)

(四)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针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不系统、深化内化转化不够、学用脱节等问题,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原创性贡献和原理性创新,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深入研究如何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审判执行工作,推动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研究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确保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