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2024年) (三)
(三) 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推动“如我在诉”理念在司法审判中落地见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注重从政治上着眼,始终把讲政治、顾大局作为根本要求,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注重从法治上着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研究、解决问题。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从更高站位、更广视角、更深层次研究破解影响审判执行质效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作为法学理论研究起点,把研究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把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对症开方。坚持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互促进,应用要靠理论指引,理论要朝应用深化,通过“司法实践发现问题、理论研究提供思路、学术成果引领实践”的方式,实现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共同发展、创新发展。坚持把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始终坚定法治自信,深入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经验和实践规律,形成中国司法的话语体系,同时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