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2024年) (十一)

(十一) 深化审判实务研究。刑事审判方面,重点关注如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如何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如何进一步调整优化刑事审判理念等问题。民商事审判方面,重点关注如何强化司法政策措施供给、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如何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案件范围、通过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如何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等问题。行政审判方面,重点关注如何统筹把握案件管辖下放与上提的关系、加强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申请再审制度设计和机制建设,如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行政审判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的问题,如何构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工作体系、把行政审判新理念和裁判标准向前传导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环节等问题。国家赔偿审判方面,重点关注如何通过修改国家赔偿法解决国家赔偿范围、原则、标准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界期待之间差距较大问题,如何区分、理顺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的关系,以及司法救助工作如何构建“当下救”与“长久助”并重发展等问题。执行工作方面,重点关注如何完善执行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如何深入开展新时代执源治理,如何推进执破融合、尽快化解执行积案,以及深化审执分离、推进强制执行立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