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2024年) (七)
(七) 深化审判理念研究。针对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问题,加强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研究,找准司法审判在全面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职能定位,推动构建新时代能动司法理论体系,推动能动司法由价值理念向工作制度和治理机制转化,切实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针对诉讼案件高位运行、程序空转、一案结多案生等问题,加强“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研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做实指导调解职能,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源头治理研究,深入研究诉源如何治、执源如何控、信源如何减、案源如何管等重大实践问题,促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一体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研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有效实现减轻诉累、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制度功能;加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研究,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落实到行政诉讼中,强化府院联动、内外协同,促进政府加强源头治理;加强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研究,把实质性化解矛盾、根本上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最大限度实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扩散、纠纷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