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2014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没有相应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