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对股权采取冻结、评估、拍卖和办理股权过户等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适用本规定。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