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债权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除应当提交作为执行依据的公证债权文书等申请执行所需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履行情况等内容的执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