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公证债权文书,是指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