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 5. 5. 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在法庭或者其他办案场所进行,由审判人员主持,控辩双方参加,必要时可以通知被告人到场。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