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 18.

18. 法庭应当依法保障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对控辩双方当庭提出的申请或者异议,法庭应当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