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 11. 11. 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都应当在法庭上出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质证权。 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和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一般应当单独质证。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