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2017年)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2017年) 11. 11. 依法审理涉航道、河道案件,保障长江水域水运安全。依法打击侵占河道、乱占滥用河道等非法行为,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和河道通航功能。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以非法采矿罪进行处罚。依法审理违反长江航运秩序、破坏航道及航道设施案件,全面保护长江航道安全。依法审理因航道河道监管引发的行政案件,支持和监督监管机关依法维护航道、河道秩序。 10. 目录 12.